通信光纤光缆熔接技术规范
1.概述
1.1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不劣于ITU、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未标明日期的ITU、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均使用最新版本。
1.3申请人对本技术规范的应答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以及供货期间产品检测的技术依据
1.4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主要技术要求和指标
2.1 光缆中的光纤
本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基于如下前提:
除传输衰减及偏振模色散(PMD)等两项指标之外,光纤在成缆前后的其他技术参数指标,均不得有任何变化。
2.1.1 成缆后光纤的衰减系数
(1)光纤在1310nm波长上的最大衰减系数为:0.35dB/km
(2)光纤在1285 ~ 1330nm波长范围内,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310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0.03dB/km。
(3)光纤在1550nm波长上光纤的最大衰减系数为:0.21dB/km。
(4)光纤在1525 ~ 1575nm波长范围内,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550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0.05dB/km。
2.1.2 偏振模色散
(1)在1550nm波长单盘光缆的偏振模色散系数:≤0.20ps/
(2)光纤成缆后必须满足在1550nm波长光缆链路(≥20盘光缆)偏振模色散系数≤0.10ps。
2.1.3 光纤识别
光缆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标志,其颜色应选自表1规定的各种颜色;每个松套管内光纤的序号,应按表1中规定的颜色顺序排列。
用于识别的色标应鲜明,在安装或运行中可能遇到的温度下,不褪色,不迁染到相邻的其它元件上,并应透明。
光纤识别用全色谱 表1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颜色 |
蓝 |
桔 |
绿 |
棕 |
灰 |
白 |
红 |
黑 |
黄 |
紫 |
粉红 |
青绿 |
2.2 光缆
2.2.1 光缆结构型式及应用场合
申请人应根据表2及下列基本要求,提出详细的光缆结构图并注明各部分尺寸。
光缆内光纤芯数与松套管数量 表2
每管内光纤最大芯数 |
松套管数量 |
适用芯数 |
6 |
1 |
2——6 |
6 |
2 |
8——12 |
6 |
3 |
14——18 |
6 |
4 |
20——24 |
6 |
5 |
26——30 |
6 |
6 |
32——36 |
12 |
4 |
38——48 |
12 |
5 |
50——60 |
12 |
6 |
62——72 |
12 |
7 |
74——84 |
12 |
8 |
86——96 |
12 |
9 |
98——108 |
12 |
10 |
110——120 |
12 |
11 |
122——132 |
12 |
12 |
134——144 |
2.2.1.1 管道光缆
管道光缆(GYTA):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通信用室外光缆。
2.2.1.2 架空光缆
架空光缆(GYTS):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钢-聚乙烯粘接护套通信用室外光缆。
2.2.1.3 直埋光缆
直埋光缆(GYTA53):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纵包皱纹钢带铠装、聚乙烯套通信用室外光缆。
2.2.1.4 阻燃光缆
阻燃光缆(GYTZA):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通信管道用室外光缆。
2.2.2 缆芯
缆芯应为层绞式松套管结构。
光缆内的光纤芯数与松套管数量要求,详见表2;
若为G.652与G.655混纤光缆结构,则两种光纤不得收纳在同一根松套管内。
同芯数各类型光缆内的松套管数、每根松套管内的光纤芯数及其色谱应一致。
缆芯内和松套管内均应充满填充材料。
2.2.2.1 松套管及填充复合物
(1)松套管的管外径标称值:
松套管的标称尺寸应随管中的光纤芯数而改变,但在同一光缆中应相同。
36芯以上光缆,松套管外径标称值为2.5-
36芯以下(含36芯)光缆,松套管外径标称值为1.8 -
松套管外径标称值容差值≤±
(2)松套管管壁厚度应随外径增大而增厚,其标称值为0.3 -
(3)松套管应有识别色标,其颜色应符合表8规定;色标应为全色标,并且不褪色不迁移。
(4)松套管材料采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脂(简称PBT)塑料,PBT的物理机械性能及电性能应符合GB/T 20186.1-2006规定。
(5)在松套管内的间隙内,应连续填充一种触变型的复合物。填充复合物应不损害光纤的传输特性和使用寿命,并应符合YD/T 839.3-2000规定。
2.2.2.2 填充绳
填充绳用于在松套光纤绞层中填补空位,其外径应使缆芯圆整。填充绳应是圆形实心塑料绳,它的表面应圆整光滑。所用塑料应与填充复合物相容。
2.2.2.3 加强构件
(1)加强构件应处在光缆的中心位置,应为金属材质。
(2)加强构件应具有足够的截面、杨氏模量和弹性应变范围,以增强光缆的拉伸性能;加强构件的表面应圆整光滑。
(3)金属加强构件采用磷化钢丝,在光缆制造长度内,金属加强构件不允许接头。
2.2.2.4 绞层
(1)绞层应由外径相同的5~12管松套光纤(含可能有的填充绳)以适当节距层绞在中心加强构件的周围构成。层绞可以是螺旋绞,也可以是SZ绞。
(2)绞层中各松套管的识别采用全色谱方式,松套管序号及其对应的颜色应符合表8规定。
(3)在光缆A端,沿顺时针方向上松套管序号顺序增大;在光缆B端则反之。
2.2.2.5 扎纱
(1)当采用螺旋绞时,绞层上可有绞向与绞层相反的短节距扎纱。
(2)当采用SZ绞时,绞层上应有短节距扎纱,以使绞层结构稳定。
(3)扎纱应为强度足够的非吸湿性及非吸油性塑料纱束。
2.2.2.6 包带层
(1)缆芯的绞层外可有绕包或纵包的包带层,纵包层外允许再有扎纱。包带层应具有足够的隔热和耐电压性能。
(2)包带材料应为具有足够强度的聚酯带、聚酯无纺布带、吸水膨胀带或其他合适的带材。
2.2.2.7 阻水结构
(1)光缆结构应为全截面阻水结构,光缆的所有间隙应填充阻水材料。
(2)光缆护套以内的所有间隙,均应采取有效的阻水措施。包带及以内的缆芯间隙,应采用填充复合物连续充满;包带和护套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涂覆复合物连续充满,或连续放置吸水膨胀带等阻水材料。
(3)填充复合物和涂覆复合物应符合YD/T 839-2000等相关标准规定,吸水膨胀带应符合YD/T 1115-2001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2.2.3 护套
光缆常用的护套,有铝-聚乙烯粘结护套(简称A护套)、钢-聚乙烯粘结护套(简称S护套)和聚乙烯护套(简称Y护套)。
护套中黑色聚乙烯套的材料,应采用符合GB/T 15065-94及YD/T 1485-2006等相关标准规定的聚乙烯护套料,其表面应圆整光滑,任何横断面上均应无目力可见的气泡、砂眼和裂纹。
2.2.3.1 铝-聚乙烯粘结护套(A护套)
(1)A护套光缆应在缆芯外施加一层纵包搭接的铝塑复合带挡潮层,再同时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套,使聚乙烯套与复合带之间以及复合带两边缘搭接处的带子之间相互粘结为一体,必要时可在搭接处施加粘结剂来提高粘结强度。
复合带搭接的重迭宽度应不小于
聚乙烯套厚度的标称值为
(2)铝塑复合带应为符合GB/T
3198-2003及YD/T 723.2-2007等相关标准规定的双面复合粘结剂薄膜的铝带。其中铝带的标称厚度为
在光缆制造长度上允许有少量复合带接头,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2.2.3.2 钢-聚乙烯粘结护套(S护套)
(1)S护套光缆应在缆芯外施加一层纵包搭接的皱纹钢塑复合带挡潮层,再同时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套,并使聚乙烯套与复合带之间以及复合带两边缘搭接处的带子之间相互粘结为一体,必要时可在搭接处施加粘结剂来提高粘结强度。
纵包后的皱纹钢塑复合带应成环型,其搭接处的重迭宽度应不小于
聚乙烯套厚度的标称值为
(2)钢塑复合带应为符合GB/T
699-1999及YD/T 723.3-2007等相关标准规定的双面复合粘结剂薄膜的钢带,钢基带须使用镀铬钢带。其中钢带的标称厚度为
在光缆制造长度上允许有少量复合带接头,接头处钢带应采用对接方式,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2.2.3.3 聚乙烯护套(Y护套)
聚乙烯护套光缆应在缆芯外剂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套,其厚度的标称值为
2.2.4 外护层
2.2.4.1 外护层结构
(1)外被层的聚乙烯套材料应采用符合GB/T 15065-94及YD/T 1485-2006等相关标准规定的黑色聚乙烯护套料。
(2)黑色聚乙烯外套的表面应圆整光滑,任何横断面上均应无目力可见的气泡、砂眼和裂纹。
(3) 53型外护层应采用与S护套相同的结构,但聚乙烯套厚度的标称值为
2.2.4.2 护层性能要求
(1)挡潮层铝带、钢带和金属铠装层,应在光缆纵向分别保持电气导通。
(2)粘结护套(含53型外护套)的铝(或钢)带与聚乙烯套之间的剥离强度,应不小于1.4N/mm。
(3) 对于在铝(或钢)带下面采用阻水带(或纱)方式阻水的缆型结构,粘结护套(含53型外护套)的铝(或钢)带搭接重迭处铝(或钢)带之间的剥离强度,应不小于1.4N/mm。但对于采用填充或涂覆复合物方式阻水的缆型结构,粘结护套(含53型外护套)的铝(或钢)带搭接处的粘接撕裂强度可不作数值要求。
2.2.5 光缆主要原材料特性
请申请人对
2.2.5.1 聚乙烯护层的机械物理特性
(1)聚乙烯护层可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或中密度聚乙烯 (MDPE)。聚乙烯护层的机械物理特性,应符合表3规定。
请申请人明确针对本项目所采用的聚乙烯护层材料的密度属性。
聚乙烯护层的机械物理性能 表3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指 标 |
|||
MDPE |
HDPE |
LSZH |
||||
1 |
抗拉强度 |
热老化前(最小值) |
MPa |
12.0 |
16.0 |
10.0 |
热老化前后变化率|TS| (最大值) |
% |
20 |
25 |
20 |
||
热老化处理温度 |
℃ |
100±2 |
||||
热老化处理时间 |
h |
24×10 |
||||
2 |
断裂伸率 |
热老化处理前(最小值) |
% |
350 |
125 |
|
热老化处理后(最小值) |
% |
300 |
100 |
|||
热老化前后变化率|ES| (最大值) |
% |
20 |
20 |
|||
热老化处理温度 |
℃ |
100±2 |
||||
热老化处理时间 |
h |
24×10 |
||||
3 |
热收缩率 |
热收缩率(最大值) |
% |
5 |
||
热处理温度 |
℃ |
115±2 |
85±2 |
|||
热处理时间 |
h |
4 |
||||
4 |
耐环境应力开裂( |
个 |
失效数/试样数:0/10 |
注:MDPE和HDPE分别为中密度和高密度聚烯烃的简称,LSZH为无卤低烟阻燃料的简称。
抗拉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试验按GB/T 2951.11-2008中9.2进行,试样的热老化程序按GB/T 2951.12-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热收缩率按YD/T 837.3-1996中4.12进行,耐环境应力开裂按按YD/T 837.3-1996中4.1进行。
2.2.5.2 光缆填充材料
填充材料应为无毒无味、对身体无害且应容易去除的特性。填充材料应与有关的光缆元件相兼容。
2.2.5.3 光纤油膏及光缆油膏的氧化诱导期
在
2.2.5.4 光纤油膏的酸值
光纤油膏的酸值,应小于0.3mgKOH/g。
2.2.5.5 护套料的氧化诱导期
在
2.2.5.6 护套料的碳黑含量
护套料中的碳黑含量,应在2.6%±0.25%范围之内。
2.2.5.7 护套料的碳黑分散度
护套料中的碳黑分散度,应不小于6分。
2.2.5.8 松套管(PBT)抗侧压性能
松套管(PBT)的抗侧压性能,不小于800N。
2.2.5.9 余长控制
光纤在松套管中的余长应均匀稳定,以使光缆的拉伸性能和衰减温度特性符合标准规定。
申请人必须明确应答光纤在松套管中的余长控制范围。
2.2.5.10 加强构架杨氏模量
加强钢丝(磷化钢丝)的杨氏模量,不低于190Gpa。钢丝特性符合GB/T 24202-2009 《光缆增强用炭素钢丝》
2.2.5.11 铝塑复合带动摩擦系数
铝塑复合带的动摩擦系数,要求不大于0.65。
2.2.5.12 钢塑复合带表面镀铬量
钢塑复合带所用的电镀铬钢带表面应等厚镀铬,镀铬量为
2.2.6 光缆机械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对本条款下的各项指标,在实验期间,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应优于0.03dB。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3dB时,可判定为“无明显附加衰减”。允许衰减有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性在内。
光纤拉伸应变宜采用相移法进行监测,其系统的精确度应优于0.005%,试验中监测到的光纤应变不大于0.005%时,可判定为“无明显应变”。
2.2.6.1 拉伸
(1)测试方法:GB/T 7424.2-E1
(2)试验条件
卡盘直径:不小于30倍光缆外径
允许张力:见表6。
试验用光缆长度:不小于
拉伸速率:
保持最大拉力时间:≥1分钟
(3)验收要求
在长期允许拉力下光纤应无明显的附加衰减和应变;在短暂拉力下光纤附加衰减应小于0.1dB和应变小于0.10%,在此拉力去除后,光纤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和应变,光缆也应无明显残余应变,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光缆允许张力表 表6
光缆类型 |
允许张力(N) |
|
长期 |
短期 |
|
管道光缆(一路通ELTFOC/GYTA)架空光缆(一路通ELTFOC/GYTS)阻燃光缆(一路通ELTFOC/GYTZA) |
600 |
每公里光缆重量,但不小于1500 |
直埋光缆(一路通ELTFOC/GYTA53) |
1000 |
3000 |
2.2.6.2 压扁
(1)测试方法:GB/T 7424.2-E3
(2)试验条件:最大压力见表7
持续时间:1分钟。
(3)验收要求
在长期允许压扁力下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在短暂压扁力下光纤附加衰减应小于0.1dB,在此压力去除后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光缆允许侧压力表 表7
光缆类型 |
允许侧压力(N/ |
|
长期 |
短期 |
|
管道光缆(一路通ELTFOC/GYTA)、架空光缆(一路通ELTFOC/GYTS)、阻燃光缆(一路通ELTFOC/GYTZA) |
300 |
1000 |
直埋光缆(一路通ELTFOC/GYTA53) |
1000 |
3000 |
2.2.6.3 冲击
(1)测试方法:GB/T 7424.2-E4
(2)试验条件
冲锤重量:管道及架空光缆为450g;直埋和水下光缆:
冲锤落高:1m
冲击次数:至少5次
(3)验收要求
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2.2.6.4 反复弯曲
(1)测试方法:GB/T 7424.2-E6
(2)试验条件
心轴半径:管道及架空光缆为20倍缆径,对于直埋光缆为25倍缆径
负 载:管道或架空光缆为150N,直埋光缆为250N
弯曲次数:不少于30次
(3)验收要求
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2.2.6.5 扭转
(1)测试方法:GB/T 7424.2-E7
(2)试验条件
轴向张力:管道或架空光缆为150N,直埋光缆为250N;
受扭长度:1m
扭转角度:无铠装光缆为±180度;有铠装光缆为±90度
扭转次数:不少于10次
(3)验收要求
在光缆扭转到极限位置下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光缆回复到起始位置下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2.2.6.6 卷绕
(1)测试方法:GB/T 7424.2-E
(2)试验条件
心轴直径:管道及架空光缆为20倍缆径,对于直埋光缆为25倍缆径
密绕圈数:每次循环10圈
循环次数:不少于5次
(3)验收要求
光纤不断裂,护套无目力可见开裂。
2.2.6.7 外套磨损
(1)测试方法:GB/T 7424.2-E
(2)试验条件
试样长度:
钢针直径:
负载:35 N
(3)验收要求
光纤不断裂、护套不开裂且其完整性仍符合相关耐电压规定要求。
2.2.6.8 套管弯折
(1)测试方法:GB/T 7424.2-G7
(2)试验条件
L:
(注:d为松套管外径)
L1:
L2:
夹头移动速率:
循环次数:5次
(3)验收要求
试验期间,松套管不发生弯折。
2.2.6.9 振动
(1)测试方法:由申请人提出
(2)试验条件
试样长度:1m,两端固定
频率:50Hz
中心点振幅:±3mm
振动时间:10分钟
2.2.6.10 光缆经过上述各项试验后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光缆护层不应有目力可见的裂纹。
(2)光缆中全部光纤和部件均应完好。
(3)光纤在1550nm处衰减无变化,光纤衰减测试方法应符合IEC793-1-C10A或C10B。
2.2.7 光缆允许的曲率半径
受力时(敷设中):光缆外径的20倍(53型光缆为25倍)
不受力时(敷设后固定):光缆外径10倍(53型光缆为12.5倍)
2.2.8 光缆温度特性
2.2.8.1 环境温度要求
工作时:-40℃~+
敷设时:-15℃~+
运输、储存时:-50℃~+
2.2.8.2 温度循环试验
(1)测试方法:IEC794-1-F1
(2)试验条件
温度台阶:+
保持时间:单护套光缆每一台阶12小时,双护套光缆每一台阶24小时
循环次数:2个循环
(3)测试要求:
-4
温度循环试验结束后,温度恢复到
2.2.9 低温下弯曲性能
(1)测试方法: GB/T 7424.2―2008中方法E11B《弯曲》程序2。
(2)试验条件:
样品长度:几米短段;
弯曲半径:15倍光缆直径;
循环次数:4次;
试样在温度-20℃±
(3)验收要求:光纤不断裂和护套无目力可见开裂。
2.2.10 低温下冲击性能
(1)测试方法: GB/T 7424.2―2008中方法E4《冲击》规定。
(2)试验条件:
样品长度:约
冲锤重量:
冲锤落高:
冲击次数:至少1次;
试样在温度─20℃±
(3)验收要求:光纤应不断裂和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注:光缆有纵包钢带时,冲击点应在钢带搭接处。
2.2.11光缆渗水性能
光缆渗水性能应符合IEC794-1-F5B规定,在光缆全截面上进行,对有铠装钢丝的光缆,钢丝铠装层除外。
2.2.12 光缆外护套绝缘电阻
除GYTZA型光缆外,光缆外护套绝缘电阻(外护层内铠装层与大地间),在光缆浸水24小时后测试,不小于2000MΩ·km(直流500伏测试)。
2.2.13 介电强度
除GYTZA型光缆外,光缆外护套内铠装与大地间:在光缆浸水24小时后测试,不小于直流15千伏2分钟。
对双护套光缆,要求外护套内铠装与金属加强芯间:不小于直流20千伏5秒钟,符合GB/T 1408.1-2006规定。
2.2.14 滴流性能
在温度为
2.2.15 挥发性能
试验条件及试样均与滴流性能试验相同,采用称重精确度为1.0mg的天平称量试验前后试样的重量。
对于非阻水带(或阻水纱)结构的光缆,要求试验后试样减轻(挥发)的重量≤
2.2.16 光缆预期使用寿命。
光缆预期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5年。并请申请人说明高海拔(
2.2.17 松套管序号及光缆端别识别
(1)为了便于识别,松套管须有色谱标志。
用于识别的色标应鲜明,在安装或运行中可能遇到的极限温度下,不褪色,不迁染到相邻的其它光缆元件上,并应透明。
(2)松套管采用全色谱标志,面向光缆A端面,在顺时针方向上松套管序号增大;松套管序号及其对应的颜色应符合表8规定。
松套管识别用全色谱 表8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颜色 |
蓝 |
桔 |
绿 |
棕 |
灰 |
白 |
红 |
黑 |
黄 |
紫 |
粉红 |
青绿 |
(3)每盘光缆两端应分别有端别识别标志;面向光缆端面,在顺时针方向上松套管序号增大时为A端,反之为B端;A端标志为红色,B端标志为绿色。
2.2.18 阻燃光缆的燃烧性能
应通过单根垂直燃烧试验。试验按GB/T 18380.12-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2.2.19 外层标志
光缆外护层上应以
(1)光缆产品类型(含光纤数量及类型)
(2)计米长度
(3)“中国铁塔 CHTO”(若集团公司有特殊要求,遵从集团公司的要求)
(4)制造厂家名称(拼音或汉字简称)
(5)制造年份
以上标志须清晰并持久(在光缆寿命期间内),经过擦拭试验后仍可辨认;计米长度的误差应在0~1%范围。
2.2.20 光缆盘具要求
(1)、光缆盘可以是木盘,也可以是铁木盘(木材不得使用松木),并随盘提供木材检疫证明。光缆盘对光缆两端应有保护功能,同时应将光缆内端通过引出孔或引出槽引至光缆盘的一侧以方便测试。
(2)、每盘光缆的长度一般为
(3)、光缆盘需紧固不变形,无虫眼、树皮、腐朽、发霉。
2.2.21 光缆成盘后的外包装要求
(1)、光缆成盘后,由内至外,应分别是:盘具、分层装盘的光缆、塑料薄膜、外封盖板、加固用的钢条或钢塑条;
(2)、盘装光缆的最外层与光缆盘外封板内缘的距离不小于
(3)、在实施包装操作时,钉子须穿透外封盖板并以一定的外斜角度钉入侧板顶部内缘,不允许空钉或偏出侧板,严格按照每块盖板逐一固定,且一侧一颗钉子固定的原则;如果遇到钉子钉到侧板的缝隙中、钉尖偏出侧板或钉子碰弯变形,则必须取出钉子,并重新补钉牢固;
(4)、相邻外封盖板之间的缝隙以及外封盖板间的高度差最大不超过
(5)、在每盘光缆两侧印上与光缆型号对应的15位物料编码条码(数字)、物料编码描述、盘号(条码)、公司名称、装卸安全标识、光缆滚动方向、用户名、发往地等。光缆合格证明书(包括产品型号规格、长度、重量、制造日期、运输装卸方法等)、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该盘光缆中所有光纤的色谱、衰减、模场直径、直射率等指标值)、该批光缆的合同名称/订单名称、合同号/订单号,项目号(若省公司有特别要求)打印装订在A4纸上,塑封后固定在盘具侧面。
(6)、包装用的两条钢条或钢塑条应箍扎在外封盖板上。钢条固定整齐、平行对称,不允许出现不对称、斜扎。钢条与相应盘具侧边距离为6~
(7)、包装所用钢条必须经过防锈处理,钢条宽度应该不小于
2.2.22 对外封盖板的要求
(1)、外封盖板宜采用杂木或胶合板制作(木材不得使用松木);
(2)、外封盖板厚度应不小于
(3)、外封盖板的长度与光缆盘具的宽度(L1)的差小于
(4)、外封盖板表面应平整,厚薄均匀,厚薄差异不得超过
2.2.23 光缆盘的装车
(1)、光缆盘钉外封盖板后直径超过
(2)、光缆盘在叠放时,上下层间需加垫木条,防止光缆盘在运输过程中的滚动。